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含青蒿素研究中心)2026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关于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我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坚持素养、能力与知识并重,着力加强对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核。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与评价中的主导作用。
二、组织管理
中药研究所成立招生委员会,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委员会和《简章》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详见《简章》。
四、报考材料提交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报名提交材料清单》《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思想政治情况表》《自我评价表》《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简表》(网上报名生成自行打印)《个人陈述及科研计划书》(请结合拟报考导师的专业和研究方向设计,字数不少于3000字),以及专家推荐书2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并密封、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3个月内1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登记表照片粘贴处)此照片须与报名库上传照片一致;
3.应届生提供学士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院校盖章原件)和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学士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硕士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办理);
4.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含摘要)、论文答辩决议书,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含摘要)或开题报告、论文简介、研究进展;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请用荧光笔高亮标注本人作者说明等信息,中文期刊论文右上角标注CJCR影响因子和期刊属性(“中医药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级期刊/T2级期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或“当年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影响因子0.3以上的核心期刊”等),SCI请提交web of science上具有文章类型及影响因子页面;
文章要求:参照《简章》,仅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文章,如为共同第一作者,仅与导师为共同一作的可计入;如为共同通讯作者,仅最后一名通讯作者可计入,其他排名均不计入(按要求提供文章即可,不符合要求的文章不必提供)。
7.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8.报考专业学位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应届生提交培养单位培养证明);
9.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个人简历(单页);
11.考生学历教育及发表论文情况表统计表。
电子版申请材料需按照报考材料清单要求,按照清单顺序,首页制作目录,扫描成一个连续PDF文档(非压缩包),《考生学历教育及发表论文情况表统计表》以EXCEL表格单独上传。于2025年12月6日24:00前发送至教育管理处邮箱:zysjyglc@icmm.ac.cn,邮件主题及材料命名方式:姓名+培养单位代码+报考导师+报考专业代码(例如:XXX+001+XXX+100800),报考联合研究生院的考生进行标注。
纸质版申请材料于2025年12月6日24:00之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邮寄。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教育管理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10-64032656。邮寄方式:请使用EMS邮寄,不接受其他快递。建议优先选择当面自行提交或委托代理人提交,邮寄过程导致的材料丢失或提交不及时,需申请人自行负责。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有捏造、篡改、剽窃、伪造材料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请已完成网上填报并缴费成功的同学扫码加入中药研究所2026年申请-考核考生微信群,随时接收消息。(若群二维码失效,请查收附群二维码链接的邮件,并及时进群)
五、材料审核与考核
1.材料审核
(1)初审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申请-考核”制考生网上报名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终止其申请程序。
本单位严格按照《简章》要求,逐一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
考生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材料内容不真实或弄虚作假,将取消考生申请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2)专家审查报考材料
本单位组织3-5名相关学科高级职称专家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和综合评价,结合学科需要和招生导师的意向,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3或1:4)确定拟进入考核名单,经本单位招生委员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通过公示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2.综合能力考核
考核形式:现场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安排详见下方日程安排表,具体时间微信群另行通知。
笔试考核内容:对《简章》中业务课1、业务课2进行测试,每科100分。
综合面试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实验技能及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均以口述方式作答。同时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诚实守信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对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或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外语应用能力测试考核方式为专家口述题目,考生口头作答。每位考生的总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3.成绩组成
考核总成绩折合为权重成绩百分制(100分)。
总成绩占比:
(1)笔试(100分)占30%,包括业务课1(100分)15%+业务课2(100分)15%;
(2)外语应用能力(100分)占10%;
(3)综合面试(100分)占60%,包括面试40%+实验技能及专业基础知识20%。
六、考核时间及方式
1.考核方式
采用现场考核方式。
2.时间和地点
时间 | 地点 | 工作安排 |
2025年12月15日前 | - | 完成专家组审核 |
2025年12月23日 上午(暂定) | 中药所三层313会议室 | 笔试 |
2025年12月24-25日 全天(暂定) | 中药所三层313会议室/314会议室 | 综合面试 |
七、拟录取原则
1.根据量化考核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相同者按外语成绩排名)出具拟录取意见,合格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本单位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参加考核者不予录取。
6.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7.单科(或单项)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试,权重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8.同一导师(申请考核专业目录导师单独招生与联合研究生院专项专业目录导师团队招生视为同一导师)的同学科同考试科目,考生考核不区分报名时的研究方向,统一考核复试,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普通招生博士研究生考试;非同一导师(团队)名下,不可“申请-考核”制调剂录取。
9.应届毕业生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6月通过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未通过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者将取消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
10.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学历证书(外国留学生需提供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外国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未达到以上要求者,取消入学报到资格。
八、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考生被拟录取后持《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尽快前往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ysjyglc@icmm.ac.cn),原件在博士入学报到时提交。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九、监督机制
1.中药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纪检监督办公电话:010-6409322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4089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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